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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市容秩序其他 2024-04-09 13:42:20
访谈时间:2024-04-10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焚烧祭奠物品问题,《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是2020年6月10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在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也请广大市民朋友,不要在大街小巷、主次干道、景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要以环保、节约、低碳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共同营造无烟祭奠、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