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1003] 流浪狗 2024-04-09 13:44:22
访谈时间:2024-04-10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2016年10月1日实施的《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流浪犬只由城管执法部门组织捕捉并交犬只收留所。同时该条例规定,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其他区(市)建成区的养犬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也就是说,城阳区建成区的流浪犬由我们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捕捉并交犬只收留所。如果你住的小区是在城区,发现流浪犬可以给我们打电话(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投诉受理电话为:87968811),我们会委托专业抓捕队伍对流浪犬进行抓捕、收容。
除了打电话,我们在全区一共设立了44个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在每个小区都张贴了便民服务牌,上面有驻站执法人员的联系方式和执法服务清单,如果广大市民遇到流浪犬或是不文明养犬现象也可以到社区城管执法工作站寻求帮助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