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1006] 市容秩序其他 2024-04-09 13:46:17
访谈时间:2024-04-10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因举办会展、节庆、文化、体育、旅游、公益宣传等活动,确需在建(构)筑物、设施上临时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应当经批准。举办者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规格等张挂、张贴,到期后及时清除。
这位市民,你可以根据商铺门前场地情况,拿出一个开业庆典方案,明确时间和占用场地范围,要注意不能影响周边商铺经营和行人通行,开业前到所在辖区春城路行政执法中队报备,中队的联系电话是87862197,在庆典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场地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