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1022] 物业服务 2024-05-07 17:41:01
访谈时间:2024-05-08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屋顶属于房屋的共有部位,属于维修资金使用范围。首先,维修资金使用费用分摊范围应当是此屋面覆盖以下涉及业主;其次,涉及范围内业主已交存维修资金;再次,该房屋应已出保修期。
维修资金的申请启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对于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且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失效的,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代为组织实施。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可向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区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即可。
市北区维修资金服务机构咨询电话:市北区:83803223。
谢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4-05-08 11: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