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103] 市容秩序其他 2022-02-23 09:10:17
访谈时间:2022-02-23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是2020年6月10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在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大街小巷、主次干道、景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要以环保、节约、低碳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共同营造无烟祭奠、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谢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2-02-23 09:36:15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城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青岛市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规定》是2020年6月10日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2020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定》,在建成区范围内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在城市道路、广场、居民区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这里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大街小巷、主次干道、景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要以环保、节约、低碳的文明方式缅怀逝者,共同营造无烟祭奠、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