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1088] 游商浮贩 2024-07-31 09:12:51
访谈时间:2024-07-31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关注!《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近几年来,我市本着“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坚持民生需求为导向,在“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下,设立9处便民摊点群、21处民生服务摊点、18处便民夜市,严格落实“五定、两包、一禁止”等措施推动便民市场有秩序开展。利用原有的市场基础及宽阔区域优势,供商贩经营早晚餐、蔬菜、水果、日用百货等市民日常所需的商品,要求业户按照不同业态,在指定区域经营,并自觉做好摊位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其中在临近道路的摊点群、早夜市配套设置隔离栏等安全设施,保证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市民可以就近入市经营。关于您反映的占路经营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市容秩序保障,不断加大街面管控力度,针对占路经营、跨门经营的情况,采取定岗固守、增加执法频次等措施,促进问题及时解决。对于不听引导劝阻仍然占路经营的,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坚决立案查处,严管重罚。市民日常发现占路经营问题可以拨打我局投诉电话87366105反映,也可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反映,感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4-07-31 17: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