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1092] 游商浮贩 2024-07-31 09:17:52
访谈时间:2024-07-31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平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根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感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4-07-31 17: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