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1144] 市政公用其他 2024-10-29 11:17:56
访谈时间:2024-10-30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目前,全市城市道路施工中主要有以下几类问题:一是施工现场未设置围挡与警示标志或设置不规范;二是施工物料乱堆放;三是未取得审批许可手续或超出手续规定范围与内容进行占掘路施工作业。针对上述问题,《城镇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有明确规定,对于擅自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市政道路执法我们还是重点把执法关口前移,通过“开工第一课”等措施,尽力把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数量降到到最低,最好是杜绝;一方面是尽量减少对市民群众的出行困扰,另一方面也是防止企业因违法行为耽误工期,并且影响了企业信用,一定程度上也改善了营商环境。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