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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互动
[1145] 市政公用其他 2024-10-29 11:20:53
访谈时间:2024-10-30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这个问题主要涉及供节水方面。现在根据市容环境要求,从工地出来的车不能带泥上路,所以工地的大车在出工地前,必须用水冲洗车身及车轮,但是根据《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卫生冲刷(含洗车)、建筑材料浸泡等必须使用容器或采取其他节水措施。”,所以工地门口用水枪冲洗车辆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依据《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由市节水办或区(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理,可并处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 此外,我们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检查工地及餐饮用户时,会依据《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供水单位、用水单位、房屋管理单位和个人应按产权归属,及时维修和保养各自的供、用水设施、设备和器具,不得跑水、漏水。”检查用水户是否对用水设施不及时维修,造成跑水、漏水,像水龙头滑丝拧不紧泡水,橡胶自来水管老化破裂漏水等等。也是依据《青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由市节水办或区(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理,可并处五百元至五千元罚款。谢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4-10-30 13:5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