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1149] 燃气其它 2024-10-30 07:42:45
访谈时间:2024-10-30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民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您的问题责任部门已经接收,将尽快给您落实并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4-10-30 09:49:01
[已完结]市民您好,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2022年3月30日实施的《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燃气设施日常巡查制度,每年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入户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对农村燃气居民用户每年进行不少于二次入户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