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青岛
我有建议
我要说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留言内容
城事互动
[16] 室内燃气设施维修 2021-11-10 08:18:34
访谈时间:2021-11-10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根据《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非居民用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频次免费进行用户燃气设施安全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会书面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其整改落实,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用户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燃气经营者可以采取暂停供气措施。感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1-11-10 11:0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