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31] 海水浴场管理 2021-12-07 16:43:49
访谈时间:2021-12-08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根据《青岛市海水浴场管理办法》《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等规定,海水浴场属于市民游客休闲的公共场所,禁止携犬进入。违反规定,私自携犬进入海水浴场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扣押犬只,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这个季节天气寒冷,海水浴场也处于关闭期,现场游客相对较少。游客在游玩期间,请不要随意损坏海水浴场内的设施设备,不要随意丢弃垃圾,不要露天烧烤,不要携犬进入,更不要下海游泳。请市民游客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海水浴场管理工作,共同维护海水浴场安全整洁有序的环境。
访谈时间:2021-12-08 10: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