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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市容秩序其他 2022-06-27 20:57:29
访谈时间:2022-06-29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根据《青岛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在安装门头招牌不需要进行行政审批。但是不审批不代表可以随意安装,根据规定,业户在安装时,应当符合规划和技术规范,不得危及建(构)筑物使用安全、损害市容市貌、妨碍生产或者生活。招牌内容限于标明本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标识,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同一单位在同一街面仅限设置1块招牌。在建(构)筑物外立面设置的招牌,应当与建(构)筑物本身以及相邻招牌的高度、造型、规格等相协调,并保持整洁美观,出现破损、褪色、脏污、字体残缺的,其设置者应当及时维护、整修。
同时,为了方便业户安装,防止出现安装后因不符合规定需要进行整改,业户可以在“点.靓青岛”微信小程序将拟安装的门头招牌效果图进行上传,我们将有专门人员帮助指导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