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事互动
[456] 供热申请安装 2022-10-12 09:08:03
访谈时间:2022-10-12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您的问题我们已经接收,将尽快给您落实并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2-10-12 11:05:50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经落实,海信灵山湾开发建设单位为青岛海信海外总部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保障供热,在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供热期限开始两个月前,到供热单位办理供热手续。开发建设单位至今未办理供热设施验收备案,未缴纳预交热费。前期,供热企业已与开发建设单位进行多次沟通,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在积极办理相关手续。详情请咨询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86160162。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