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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供热其它 2022-11-01 17:32:02
访谈时间:2022-11-02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从热源(厂、站)起,至单位用户规划红线、至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含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的供热经营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责任,由供热单位承担。单位用户规划红线以内、居民用户用热计量装置或者入户端口以内供热设施的养护、维修、更新责任,由用户承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用户家中供热系统、使用年限等实际运行情况不同,目前暂未有明确规定供热设施清理时间,您可咨询所属供热单位是否有此延伸服务。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