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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互动
[524] 供热其它 2022-11-01 18:30:09
访谈时间:2022-11-02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央距离地面一米处,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谢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2-11-02 1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