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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供热其它 2022-11-02 08:30:51
访谈时间:2022-11-02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
根据《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内温度不得低于10℃。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对于室内舒适度要求也越来越高。18℃只是作为室温达标的下线标准,也是作为衡量室温是否达标的一个依据。不同的人群对于温度有不同的感受,我们将督促供热企业在采暖季期间综合考虑民生需求,合理安排调度、适时调整运行参数保障居民供热,保证市民家中达到舒适温度。详情请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86160162。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