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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 2022-01-11 15:29:52
访谈时间:2022-01-12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按照《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责任区的具体范围和责任要求,书面告知责任人。因此,从2018年开始,市城市管理局就组织在全市开展责任书签约工作,前期主要是签纸质版,2021年开始了责任书电子签约。当街道工作人员与您签订责任书时,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责任书签完后,也请您在办公或者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保持整洁、完好。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