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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互动
[726] 毁绿占绿管理 2023-03-07 18:33:10
访谈时间:2023-03-08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 感谢您关心绿化执法工作。圈占、硬化小区绿地属危害城市绿化行为,违反《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可向物业或所属街道办反映,由其规劝管理,整治规范。 物业公司虽然没有执法权,但是对小区绿化负有维护管理责任,应该在第一时间制止小区圈绿毁绿行为,对拒不停止毁绿、一意孤行进行圈占建设的违法行为,可通过12345热线直接向政府部门投诉,对违法圈占硬化小区绿地行为,综合执法部门将依据《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中明确规定,小区绿地由物业进行日常管理、规划部门进行规划管理、园林及各街办的绿化部门进行行政管理,居住区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养护。根据民法有关规定,小区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业主无权占有归个人使用。如果要改变原有绿地功能,必须小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如果物业、居委会督促无效,物业或业委会可以以共有权起诉,要求其停止侵犯、排除妨碍。
访谈时间:2023-03-08 16: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