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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 2022-01-12 10:35:52
访谈时间:2022-01-12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是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我国大部分城市近年来普遍实行的一种制度。2018年,我市颁布实施《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专章规定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应当保持责任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和引发病媒生物孳生的其他污染源,按照规定扫雪除冰。同时,责任人应当对责任区内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和制止,被劝阻人拒不改正的,责任人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