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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 物业服务 2023-05-30 14:26:40
(15)汇豪物业以五级物业服务资质标准收费,但实际提供的服务远远未达到五级资质服务质量标准,其服务质量不符合政府部门规定的五级物业服务质量标准,严重降低了居住品质。 (16)汇豪物业没有明确公示物业服务执行《青岛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规定,并擅自取消已公示的服务等级为五级。 以上问题,要求该公司给予书面答复,并逐项明确整改完成时间,但该公司对两次约谈要求整改内容既不回复也不整改。 法律法规规定:小区业主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由于该物业既不回复也不整改,现要求市物业服务中心约定时间到现场调查研究,加以解决。
访谈时间:2023-05-31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您的问题我们已经接收,将尽快给您落实并答复,感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3-05-31 11:11:59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您反映的综合性问题我们将结合今年在全市开展的物业管理领域服务品质提升攻坚行动,及时督导城阳区有关部门联合调查处置相关问题。谢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3-06-06 14: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