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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互动
[799] 物业服务 2023-05-31 08:44:56
访谈时间:2023-05-31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完结]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谢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3-06-06 14: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