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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互动
[861] 规划执法其他 2023-08-09 08:51:17
访谈时间:2023-08-09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青岛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分工方案》等规定,我局制定了《青岛市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公示: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 执法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原则上不得向社会公示,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于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对于在建工程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后按照上述规定,依法予以公示。谢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3-08-09 11: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