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青岛
我有建议
我要说话
当前位置: 首页 | 留言内容
城事互动
[864] 供气执法 2023-08-29 12:53:11
访谈时间:2023-08-30 09:00-11:00
官方回复
[已接收]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针对流动摊贩问题执法部门主要是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关于使用场所的安全条件,《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等国家标准规范,对场所的通风、燃具设备、安装位置、附属设施、排烟、防火等都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等场所,我们要求液化气企业坚决不得对其供应瓶装液化气,这也是我们执法部门打击的重点。谢谢您的参与。
访谈时间:2023-08-30 10:14:42